2015年安徽大学面向海内外招聘高层次人才及毕业生公告(2)
4、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经过考核选拔的毕业生,如具体用人单位有录用意向,该单位将在单位校园网网页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审核。
5、签订就业协议及心理测试
拟录用人员经学校审核通过后,由具体招聘单位通知当事人来校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同时学校将组织进行心理健康水平测试,如测试不合格,学校将解除就业协议。
五、有关待遇
教学科研岗位博士毕业生来校工作,除薪资外,我校还提供安家费与博士科研启动经费,其中对人文社科类博士,学校提供3万元科研启动经费;对理工科类博士,学校提供4万元科研启动经费。
对外语小语种(限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艺术类(限表导演)、测绘工程、城市规划四类专业选进的教学科研岗位硕士毕业生,学校提供2万元安家费。
六、特别提示
(一)除此次公布的招聘计划外,我校还设有国家“千人计划”岗位、教育部“长江学者”岗位、安徽省“百人计划”岗位、“皖江学者”岗位以及“安徽大学特聘(讲席)教授”等岗位,热忱欢迎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前来应聘,具体招聘条件和要求详见我校相关岗位招聘公告或联系学校人事处。
(二)由于我校此次公布的2015年招聘计划还须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主管部门审批后,该招聘计划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三)2015年招聘计划最终拟录用的博硕士毕业生或博士后人员必须在2015年12月20日前取得招聘计划拟录用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海外学历学位证书须在12月20日前完成教育部认证)、就业报到证或博士后分配工作介绍信,并将其交给我校审阅,否则学校将不予录用。
(四)在网上应聘过程中若遇到系统网络等问题,应聘者可联系人事处,电话0551—6386122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教师招聘网看到的信息,我们将进行及时、有效地处理。
(五)本招聘启事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大学人事处所有。如有不明之处,应聘高层次人才计划者请与孙二明联系,联系电话0551—63861962;应聘毕业生计划者请与陈燕飞、王菁联系,联系电话:0551—63861227。
特此公告。
安徽大学
201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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