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选聘职员1人公告(3)
(三)考试
考试由深圳市龙华新区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应聘人凭报名表和身份证参加。
1、成立考官组(共5人)
根据拟聘岗位条件和有关文件要求,我办成立由办内选取不超过2名人员和办外选取3名相关专家共5人组成的考官组,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应聘者的实际业务水平和试岗能力进行考核。
2、考试有关事项
考试形式:适岗能力测试;
考试内容:与岗位有关内容;
测试时间:拟定于2015年1月下旬;
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测试结束后,在测试成绩60分以上人员中依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测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测试结束一周后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http://www.szlhxq.gov.cn/)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通知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用人单位须在30日内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包括资格复审和考核。
(六)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情况,按议事规则集体研究等额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将在龙华新区政府在线网站上公示名单,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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