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淄博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45名公告(4)
七、其他事项
1、招聘专业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2、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毕业生是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的毕业生,和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
3、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或被公务员录用、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4、国外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需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在比对其所学主干课程与招聘专业国内主干课程是否基本一致后确认。
八、咨询、监督电话及其他
咨询电话:
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33-2791826
市公安局组织人事处 0533-2189222、2138977
1月17日值班电话 0533-2138977
1月18日值班电话 0533-2189222
监督电话:
市纪委、监察局派驻第四纪检组、监察室0533-2312318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淄博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淄编办〔2006〕64号)和《关于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淄人发〔2007〕128号)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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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2015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干警培训基地招聘目测项目及有关内容审核表.doc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公安局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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