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阜平县林业局选聘专业技术人员2人公告(2)
四、考核
阜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阜平县林业局组织林业专家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考核。
五、县林业局汇总考察情况和考核成绩,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组织应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参照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施行)》执行。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选聘人选,在林业局办公地点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满后,由阜平县林业局填写《阜平县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提出选聘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之后,办理入编、工资、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二)应聘人自接到通知的10日内,应按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事业单位选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新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015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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