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贵州遵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招聘合同制工勤人员8人公告(4)
九、聘用有关政策、待遇
(一)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劳动合同;
(二)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工勤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的意见》(遵府发〔2013〕15号)文件执行;
(三)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接受市人大、政协、纪检监察部门及新闻单位和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
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违反聘用规定和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报考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两年内不得报名参加相关招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一、本《招聘简章》由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1—28662667
监督电话:0851—28981670(市纪委第七纪工委)
0851—28662640(市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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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开招聘用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报名表(暂未发布)
遵义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201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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