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人员公告(3)
三、考试方式、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试方式
教师岗(1—21号岗位)考试科目包括综合测试和面试,其他专业技术岗(22号岗位)考试科目包括笔试和面试。
(二)考试程序
1、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笔试成绩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网站公布。笔试卷面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在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综合素质评价三个环节。综合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测试成绩高低排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综合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综合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知识结构、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仪态举止等。面试成绩按规定通知考生。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否则按弃考处理。考试前,拟参加考试人员须提供报名提交材料的原件,由学院组织人事处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才能参加考试。
5、总成绩计算办法
教师岗总成绩=综合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他专业技术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综合测试、面试科目的合格线均为70分,总成绩的合格线为70分。
(三)所有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确定最后聘用人选并公示)原则上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录取
面试结束后,在各科目成绩和总成绩均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时,空缺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替补人员参加体检。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学院组织考核。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对拟聘用人员在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现工作或学习单位、专业、拟聘岗位和招聘考试各项成绩与排名,公示无异后,由学院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博士研究生三个月,硕士研究生六个月,本科学历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