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2)
(三)资格复查
体检及考察对象,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报考资格,所缺名额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资格复查时间及地点:详见《资格复查通知》。
资格复查通过人员名单,于资格复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局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在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后,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具体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考生放弃体检、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考生放弃应聘资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该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递补人员考试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为递补人员。
(五)确定拟录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招聘结果报主管机关认定后,办理拟聘人员人事调动或毕业生接收、聘用等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287822、2287065。监督或投诉电话:0756-2298403。
(二)请各位考生严格按照岗位资格条件诚信报考,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一旦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及办理报到手续的;2.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或证明、弄虚作假、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4.有违法犯罪记录的;5.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的。
附件:1.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珠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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