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广东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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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广东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及时解决坪山办事处人员紧缺问题,进一步确保办事处有关工作有序、高效开展,经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从事法律、文秘、财务管理及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对象及范围
具体职位详见《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符合职位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二、报名条件及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符合报名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本方案及招聘职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接受报名: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曾被追究过刑事责任的人员;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4.其他属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应聘的人员。
(二)有关要求
1.学历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报名者所学专业须与招聘职位表要求的学历专业一致。
2.符合报考职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至2014年12月31日。
三、招考程序
本次招聘将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填写《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随附报名须提供的资料(电子档)发送至pszzb1018@sina.com邮箱。
(2)现场报名。要求报考者必须本人到场报名,不可委托他人代办理。本人填写《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提交报名所需的一系列材料。报名地址: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1012室;咨询电话:84289906。
2.报名材料
(1)《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办事处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电子照(电子照发送至邮箱);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证明本人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证明,需由考生现工作单位盖章确认或单位缴交两年及以上的社保清单;
(5)无犯罪记录证明;
(6)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附件3)。
以上材料在报名时若无法及时提供,须在报名期间到现场签订承诺书并在入职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时间及面试通知书
(1)2015年1月28日至2月4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人员需到龙岗区人才流动中心领取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坪山党工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实施,主要审查报考人所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是否与公告及报考岗位所列条件要求相符。复审合格者入围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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