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万山区招聘城市管理辅助人员70人公告(2)
(六)聘用
政审合格者,由铜仁市城市管理局万山分局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500元/月,试用期满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每月发放1500元基本工资和500元绩效工资。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工伤保险金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2.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实行一年一聘制,每年签订一次劳动合同。
3.城市管理辅助人员在聘期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统一管理,食宿自理。
联系人:罗明杰(15121693139)
联系电话:0856-3521200(铜仁市万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6-4182975(铜仁市城市管理局万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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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仁市城市管理局万山分局
201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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