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省委党校、江苏省行政学院专业技术人员招聘9人公告(2)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请于2015年4月1日—4月10日9:00--16:00到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有问题,请与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信息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25-83338124。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公告。
3、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原件于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①《江苏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见附表2);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④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⑤科研成果的原件、复印件;⑥获奖证书原件、复印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核方式和实施办法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招聘。采用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面试主要测试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公共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内容。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参加试讲人选。
试讲由招聘部门根据专业进行命题(题目会提前告知考生),试讲时间30分钟,考生要准备课件或试讲时进行板书,试讲结束要回答考官提问。
面试和试讲均为100分,成绩由主考官当场告知考生。面试与试讲成绩的合格线圴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及试讲题目将会电话或短信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时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按面试、试讲各占50%计算。(成绩可登陆我校网站招聘信息栏凭身份证号查询。)
本次招考工作(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用人选名单)计划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聘用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我校人事处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及我校网站招聘信息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报省委组织部审核备案后,办理相关进人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苏职称[2011]18号规定定级聘用,并一次性提供租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合计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