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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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是经市编委批准的全额拨款事业法人单位,隶属于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本中心主要依据国家有关文化广播影视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对本市文化广播影视实行全方位的监测:负责开展本市广播电视播出和覆盖效果的监测;广播电视节目、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监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网络游戏等文化领域监测工作。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具体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测与分析: 职数 一名
数字电视监测与分析: 职数 一名
二、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1、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监测与分析岗位
依照国家相关管理法规和规章,负责对本市广播电视节目内容进行监测,完成汇总统计,编制监测报告。针对相关行业内容进行分析调研。
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广播电视、新闻、传播或相关专业。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责任心强,善于学习研究,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数据分析和洞察能力;应聘者应能熟练掌握各类电子办公程序及操作,了解广电行业管理相关法规,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和功底。热爱广播影视事业,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敬业精神。熟悉广电行业者优先。
2、数字电视监测与分析岗位
依照国家相关管理法规和规章,对本市数字电视数字及IPTV的节目进行监测;汇总监测数据,编制监测报告。并对行业发展动态进行分析调研。
35周岁以下,大学本科(全日制)以上学历,计算机、信息工程、广播电视、传播等相关专业毕业。身体健康,为人正直热情,工作认真负责,保守工作秘密,具有较强的政治责任感和敏锐性;有较强的逻辑思维、数据分析和洞察能力;具备较好的网络信息和新闻敏感度,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热爱广播影视事业,良好的服务意识、沟通能力、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熟悉广电、新媒体行业者优先。
三、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年3月15日。
2、报名方法: 网络申报。
应聘者根据自身情况,结合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明确应聘岗位。
应聘者必须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提交近期一寸免冠彩色报名照,发送至jczxzhb@163.com。
3、招聘方式: 根据申报材料,甄选后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比例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额。
拟定2015年一季度组织经过笔试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应聘者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进行测试。采用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择优录取。面试提问以主考官为主,其余考官可做补充性提问。
未进入笔、面试者不另发通知。
4、应聘材料:本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政治面貌、所学专业、职称、兴趣爱好、学习与工作简历、奖惩情况、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情况)、相关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学历证书、荣誉证书等)、本人自述(能力水平2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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