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工作人员招聘公告(2)
四、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出成绩,总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组织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
五、考察
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等综合能力。
六、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等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上级主管部门等媒体上进行公示7天。
公示无异议后,即上报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七、相关待遇
录用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事业单位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陆老师 邮箱:jczxzhb@163.com
联系电话: 53080080--8102
监督电话: 23128125
附:《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 》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监测中心
二〇一五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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