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全国政协北戴河管理局)招聘2人公告(2)
(四)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纳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需说明事项
1.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无论在任何环节,凡发现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人员和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未按时参加招聘程序中任一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从应聘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采用电话、电子邮箱的方式联系应聘人员本人,应聘人员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电子邮箱联系畅通,因电话、电子邮箱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应聘人员本人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4.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解释权在全国政协干部培训中心(全国政协北戴河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如有问题,请于周一至周五8:30至11:30、14:30至17:00时段拨打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335)4042128转6107 吴主任
15028587702 郭鹏
传 真:(0335)404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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