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招聘40人公告(4)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学院指定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八、录用
根据总成绩及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即被录用。由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福利待遇,详见《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人力资源管理暂行规定》 (http://www.hbmykjxy.cn/2015/0131/4626.html),其住房政策参照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内部教职工住房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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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2: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应聘诚信承诺书.doc
3: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招聘岗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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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民族学院科技学院
2015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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