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利川市选调工作人员28人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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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北利川市选调工作人员28人公告(第1号)
经市编委研究同意,根据《利川市2015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中共利川市委党校、利川广播电视台以及14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文体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和资格条件
全市共选调28名工作人员,凡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选调范围、岗位计划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二、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可靠。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注重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政治立场坚定。
2、作风优良。思想品质好,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工作勤奋,作风扎实;谦虚谨慎,团结同志,待人诚恳,有奉献精神;遵守纪律,自身要求严格,清正廉洁。
3、业务能力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水平,综合素质好,工作成绩突出,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不足三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
4、身体健康,服从组织分配。
5、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年龄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中共利川市委党校、利川广播电视台的人员需提供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含大学生村官服务、三支一扶服务、志愿者服务)。工作年限、年龄时间计算到2015年1月31日止。
6、中共利川市委党校选调对象为全市在编在岗的教师;利川广播电视台选调对象为全市在编在岗的财政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的事业编制人员(其中会计岗位不得在教育、卫计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中选调);市乡镇、街道办事处文体服务中心选调对象为所在乡镇农村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办理调动后,其人事管理按原有方式不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享受副科级及以上待遇的;
2、尚在试用期内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5、与选调单位主要负责人有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不能参加选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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