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1人公告(2)
(四)体检与聘用
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总成绩再相同,则一并进入体检,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全面衡量择优聘用。
体检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安排。体检合格者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体检不合格者或不能按相关程序如期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录用资格,根据总成绩在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依次进行递补。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聘者签订《聘用合同书》,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落实人事代理制,实行编外聘用。受聘者的工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工资政策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受聘者依法缴纳相关保险。
四、其他事宜
本次招聘的其他有关信息将陆续在池州人事考试网(www.chzpta.gov.cn)上发布,报考人员请及时到该网站了解相关信息。
本公告由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0566-2022909)。
考务电话:0566-2617353。
上述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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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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