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9人公告(2)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招聘公告发布。
拟定招聘公告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上发布,同时在高明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26日-28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为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五楼组织人事科(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联系电话:88282322、88282312)
3.报名所需材料:《2015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以及相关资格证书(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近两年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同版)。
注:招聘职位要求所学专业为“师范教育类”,应聘者须提供师范教育的有效证明(毕业证或学位证上明确有“师范”字样,或学业成绩单上能体现教育学、心理学为必修课程);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学校开具的教师资格证正在申办中的有效证明。报考人员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不能提供该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逾期不再接受资料补充提交。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
(三)考试及计分方法。
1.笔试。
笔试时间:2015年3月2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高明区荷城街道跃华中学。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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