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选聘2人公告(2)
(二)报名人员需备齐以下资料:
1.《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需贴好本人证件照);
2.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学位的需要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验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需到户口所在地乡(镇)、街道计生办盖章);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6.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
7.工作经历证明:岗位条件设置了工作经历的,报名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及社保清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得委托他人代报。由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和复审。学历、学位验证证明、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鉴定因客观原因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资格复审时提供。
五、面试
面试由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并根据面试结果按最终聘用名额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资格复审及聘用
考试及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经资格复查后,报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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