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深圳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选聘2人公告(3)
八、有关说明
(一)年限计算截止日期
公告里所有年限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31日。
(二)派遣管理
新聘用的人员纳入派遣管理,实行管用分离。经新区组织人事部门审批同意聘用后,由劳务派遣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用工模式和工资福利待遇
1.正式录用后,由劳务派遣机构派遣至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
2.工资福利按照大鹏新区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28333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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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选聘临聘人员职位表.doc
2、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选聘临聘人员报名表.doc
3、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doc
4、2012年专业目录(最新版).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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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
2015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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