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69人公告(5)
九、聘用及报到
(一)凡经审查合格被聘用的人员,区人社局为其办理正式接收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招聘单位应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三)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接受受聘单位安排的相关专业培训,而且应当在招聘单位工作满6周年以上方可流(调)动。
(四)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五)若3年内未考取执业医师资格者予以解聘。
十、纪律与监督
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我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举报电话: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科028-83661501)。
咨询电话:028-83666750 028-869268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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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白江区201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成都市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青白江区卫生局
2015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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