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江山市部分教师招聘7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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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江山市部分教师招聘70人公告
根据江山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市委发〔2013〕42号)文件精神,为广泛吸纳优秀教育人才,改善师资队伍结构,促进教育现代化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优秀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校毕业生:
1.国家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等6所)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省级优秀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毕业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
4.全日制普通高校校级优秀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应、历届毕业生。
5.报考中小学体育教师岗位,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技术等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的应、历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与履行教师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体检合格;本科毕业生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内(1987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内(1985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户籍不限。
2.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应届师范类毕业生要求2015年8月前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和历届毕业生要求在报名时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或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
3.专业对口。所报考学科要求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规定的学科对口;报考中小学语文教师岗位的,要求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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