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广东珠海金湾区教师招聘35人公告(2)
(二)现场资格审查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须本人持身份证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谈。
1.现场审查时间:2015年3月9—10日(9:00-17:0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学生就业处(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2.资格审查将核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资格条件,并根据学业成绩、专业展示和面谈表现等要素进行评分,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资格确认。按岗位招聘人数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1:15的比例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笔试人员名单。名单于3月10日24:00前,在金湾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未获笔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4.事项说明。①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足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不予开考或按实际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②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场资格确认后,符合条件的金湾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可以选择免笔试直接面试(现场确认时须做出选择),不占其他考生按比例入围面试者名额。选择免笔试的金湾区生源免费师范毕业生,以面试成绩作为考试总成绩。
5.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⑴《珠海市金湾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贴在报名表);
⑵身份证或户口簿、学生证;
⑶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教师资格证;
⑷学业成绩单(盖有学校或学院公章);
⑸有效期内的计划生育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或所在院系开具);
⑹已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本人未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就业协议书》;
⑺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⑻暂缓就业协议书或毕业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开具的可改派遣(暂缓派遣)证明;
⑼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⑽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学证明;
⑾各类获奖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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