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春季广东珠海金湾区教师招聘35人公告(3)
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他材料收取复印件,按如下顺序装订:
应届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⑾项。
暂缓就业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⑹⑺⑻⑾项。
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⑺⑼⑾项。
国外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提供初审材料中的⑴⑵⑶⑷⑸⑺⑼⑽⑾项。
(三)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定于2015年3月11日上午9:30~11:30;地点定在华中师范大学,具体考场安排以笔试公告为准。
2.形式:闭卷形式,统一组织,主要测试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等内容。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合格考生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进行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选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
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具体事宜,于笔试当天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四)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定于2015年3月12日进行,面试考场及有关事项以面试公告为准。
2.形式: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主要测试考生教育教学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内容,报考音乐、体育学科的考生还需测试专业技能,当场评分、统分,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并保留两位小数)。若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成绩仍然相同且影响到确定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或拟递补人员时,则对同分者再次面试,以再次面试的成绩确定名次。并在现场公布及金湾区教育网上公布入围体检及考察人员名单。
拟递补人选的确定方法: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人员中,各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名次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
五、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被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珠海市金湾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因体检、考察、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拟聘资格,且不作任何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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