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绍兴越城区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实施办法(2)
五、考试形式及内容
考试形式为笔试、面试。
1.笔试
(1)笔试设置两块内容:一是公共教育基础知识(采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卷测试),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笔试总分;二是对应学科专业知识(采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试卷测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笔试总分。
(2)考试内容、范围等请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www.zjzs.net)招生考试社会考试栏中的有关学科考试说明查询。
(3)笔试分值设置
笔试成绩=公共教育基础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岗位的具体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分二块内容:一是说课考核,满分为100分,按40%计入面试总分;二是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按60%计入面试总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说课考核成绩×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六、考试时间
1.笔试时间:2015年4 月1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届时可登录《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或查看《越城教体网》公告。)
2.面试时间:初定2015年5月中下旬(面试时间与区教体局2015年新教师招聘考试时间一致,具体安排在《越城教体网》上另行公布)
七、体检与录用办法
1.招聘考试计分方法。(1)笔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2)面试,满分100分,按50%计入总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
2.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考岗位的具体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按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越城教体网》上公布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项目、标准按《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录用资格,缺额不再增补。
3.录用。根据体检结果及考察情况,在《越城教体网》上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2015年 6月中下旬,拟录用人员参加越城区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的现场公开录用。按拟录用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列前),由拟录用人员按顺序依次自主选择岗位,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岗位选择或不选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或放弃已选择岗位,空缺岗位不再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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