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绍兴越城区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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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绍兴越城区乡镇幼儿园教师招聘实施办法
为加快学前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充实幼儿教师队伍,根据《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和《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经研究,决定面向在职非在编幼儿教师公开招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的乡镇幼儿园教师,特制订以下招考实施办法:
一、招考范围
越城区所属正式登记注册幼儿园中的现在职非在编幼儿教师。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志于越城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
2.具有与履行招考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3.现越城区户籍(越城区七街道十乡镇,2015年3月1日以前取得)。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在正式登记注册的幼儿园任教5年及以上(不含实习时间)。
三、招考人数(2015年3月1日前在《越城教体网》公布)。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3日—3月5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绍兴市教育局西楼四楼会议室(越城区井巷18号),联系电话:85148703(沈老师)、88316637(张老师)。
3.因制作准考证需现场拍照,报名手续由报考人员本人现场办理。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15年公开招考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1,一式两份,粘贴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并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报名手续。
(1)本人身份证;(2)户口簿;(3)学历证书;(4)幼儿教师资格证书;(5)幼儿园任教工作证明原件(样张及要求见附件2)。
4.对符合报名条件的,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收取报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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