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省广州中医药大学招聘辅导员8人公告(2)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5年3月11日至3月13日
(二)报名地点或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邮寄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有意应聘者,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加贴近期照片一张(见附件1),并请将个人简历、发表论文代表作、学历学位、担任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荣誉证书、科研项目证明、获奖证书、应届毕业生推荐表、职称证书、外语水平证书等复印件及一并寄送到: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办公楼921室(地址:广州大学城外环东路232号广州中医药大学人事处921室,邮编:510006,联系人:温老师,电话:020-39358500)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www.gdhrss.gov.cn)或广州中医药大学校园网(http://www.gzucm.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及有关条件。
2.报名者要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报名者本人负责。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照片应保持一致。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其岗位条件为“企业管理”(财务管理方向),那么专业中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2015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归国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须于2015年3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5.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在报名表备注栏里注明符合加分政策项目名称、相关服务证书名称及编号,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6.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四)报名资格审查
我校组织资格审核小组根据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岗位条件的可参加考试。获得考试资格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在省人社厅网站和我校校园网站上予以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第二阶段为心理测试及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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