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广州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招聘城管协管员12人公告(2)
五、工作待遇
按照《黄埔区人事局关于调整我区服务人员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发[2010]5号)、《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编外聘用人员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埔人社[2013]106号)、《黄埔区城管局关于组建城区环境综合执法队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六、未尽事宜按我区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负责解释。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0-82243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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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黄埔区南岗街道办事处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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