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佛山市三水区南山镇招聘3人公告(2)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对象依照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在面试前报区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后方可进行面试,如审查不合格依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定。
六、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合格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事业单位招考体检项目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人社发〔2010〕382号)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可在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替补。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镇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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