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珠海市城乡规划编审与信息中心招聘9人公告(3)
五、其它事项
(一)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人员,递补规则是按面试合格考生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二)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资格的应聘者,已签订就业协议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就业协议,且双方互不作任何补偿;
(三)被聘用者执行事业单位试用期的有关规定。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56-2661131,监督电话:0756-222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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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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