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台安县党群机关单位招聘工勤技能岗位1人公告(3)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内容:根据考生报考的岗位确定考生技能测试内容,满分100分;测试结束后,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三)成绩查询
查询电话:0412-4890303。
(四)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经体检和考核不合格的,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体检。体检内容和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应聘者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体检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2、考核。考核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需递补的,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确定递补考核人员应在一周内完成,递补仅限一次。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后,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tarsrc.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且没有其它影响录用情况出现,确定最终录取人员名单,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15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备案手续,须填写《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信息表》和《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经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拟备案人员条件应与招聘岗位要求、公示信息相符合,否则不予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