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台安县党群机关单位招聘工勤技能岗位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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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台安县党群机关单位招聘工勤技能岗位1人公告
根据《关于印发〈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鞍人社发〔2014〕19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群机关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委办公室工勤人员1名,详见《台安县2015年党群机关单位公开招聘工勤技能岗位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应于2015年1月1日前取得台安户籍;工作经验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