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克拉玛依市职业技术学院辅导员招聘5人公告(3)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市人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的,由市人社局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确定体检、考察、公示人员。
七、聘用
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人员,派往黑龙江大学学习俄语、法律、国际贸易、石油石化等专业知识一年,学习期满考试合格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报销相关费用。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相关待遇;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纪律监督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市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90-6235067。
咨询电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990-622329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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