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海仲裁委员会招聘5人公告(5)
4、身体检查
根据单位测试成绩确定体检名单,到指定医院进行身体检查。
5、考察
由上海仲裁委员会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和诚信记录。
6、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仲裁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按事业单位聘用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7、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执行事业单位的工资标准及待遇,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32511363。
监督电话:22313931。
上海仲裁委员会
2015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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