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凤城电视台主持人招聘4人公告(4)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和人社部门在公示期内给予调查核实。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招聘的各项环节中,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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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凤城电视台公开招聘主持人岗位信息表.xls
2.2015年凤城电视台公开招聘主持人报名信息登记表.doc
3.2015年凤城电视台公开招聘主持人考试准考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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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