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国网东北分部(东北电网有限公司)高校毕业生第二批招聘
九、有关规定
1.报名及笔试规定。应聘毕业生仅限选择1个招聘单位的1个招聘专业报名。参加笔试人数与实际录用人数比例应符合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要求。当参加笔试人数不具有竞争性时(即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等于或小于该专业招聘人数),可根据实际参加笔试人员意愿调剂到其它单位相同招聘专业考试,不具备调剂条件的(即没有其它相同招聘专业或同样不具备竞争性)取消该专业招聘。
2.面试规定。按照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要求,面试比例不低于1.5:1。参加面试人数低于上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但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岗位分配。录用的毕业生,按照招聘公告中的招聘单位及岗位定向分配,不得更改。同一单位同一招聘专业招聘2人及以上且分配不同岗位的,按照招聘总成绩(由高到低)由本人自主选择岗位。
4.专业相符。应聘毕业生所学专业必须为主修专业,并且能按时获得与应聘专业相一致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如发现专业、学历、学位等信息造假行为,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
5.入职审查。由用人单位统一将拟录用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外语考试成绩单、就业报到证原件和学生档案送国家电网公司东北分部(东北电网有限公司)进行审查。对于信息不符、未如期报到、不能提供相关证书者,不予接收。
6.生产一线最低工作年限规定。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劳动合同中应明确工作单位、岗位和工作年限等事项,其中在生产一线岗位工作,硕士生不少于4年(学习期不满2年的留学生不少于5年),本科生不少于7年,专科生不少于10年。不能服从岗位安排及履行生产一线最低服务年限的毕业生,不予录用,已经录用的解除劳动合同。
7.用人单位组织体检,体检中发现患有不适应岗位要求疾病的,取消录用资格。
8.招聘所涉及的体检、交通费等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十、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4-23126564
电子邮箱:dbdwzp@sohu.com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属国家电网公司东北分部(东北电网有限公司)。
国家电网公司东北分部(东北电网有限公司)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