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松桃县高中阶段学校紧缺急需教师招聘90人公告(4)
八、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考试、考察的工作人员与报考者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九、有关事宜
(一)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
(二)已聘用的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1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在我县服务不得少于三年(服务时间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算起,含试用期)。
十、本《实施方案》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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