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乐清市教育局选调2人公告
备考推荐:2015年浙江省事业单位考试名师网络课程班
2015浙江乐清市教育局选调2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乐清市教育局决定在乐清市范围内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现将公开选调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乐清市在编在岗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录用时间须满3年(2012年3月20日前录用或参公登记),其中新录用镇(街道)工作人员时间须满5年(2010年3月20日前录用),工作表现突出,近三年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4、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表现突出,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廉洁自律,身体健康;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选调: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受党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的。
二、公开选调的主要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3月16日至3月2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乐清市教育局政工科(公安东路104号三楼)。
2.报名办法
报名者需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年度考核情况(具体根据第一条第1款要求提供)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1寸近照2张,填写《乐清市教育局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和《附加分审核表》,签署所在单位意见,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后取得相应考试资格,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报名人数不足选调计划数3:1比例的,视情可减少或取消选调。
(二)附加分评定
附加分从工作经历和工作绩效等两个方面进行考评量化,满分为10分。
1、工作经历。
①工作时间每满1年的加0.25分,最高不超过2分。
②任职时间:中层正职岗位每任满1年的加1分,中层副职岗位每任满1年的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任职岗位中有2个及以上科室工作经历的加1分。
2、工作绩效
年度考核近5年(2009、2010、2011、2012、2013、)年度考核取得优秀等次的每年加0.25分,最高不超过1分;近5年内其中连续3年取得优秀等次的加1分。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值各为50分)。笔试科目为一门,主要测试公务员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根据笔试和附加分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与岗位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