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乐清市教育局选调2人公告(2)
(四)体检
根据笔试、面试和附加分的总成绩,按照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如遇考察不合格的,则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讨论确定
根据报考者的总成绩、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乐清人才网(www.yqhr.com.cn)和乐清教育网(www.yqer. cn)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人员接到选调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
未尽事宜,可向市教育局政工科咨询,联系电话:62523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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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 清 市 教育 局
2015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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