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南京建邺区中学教师招聘46人公告(3)
3、报名要求:
报名时考生需携带以下材料:2015年南京市四城区笔试成绩合格证(同意面试证明)、2015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及其他能反映本人学业成绩和表现的有关材料(含学习成绩单,本专业的各类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等),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考生应如实提供报考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面试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审核通过的人员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各中学学校网站上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由各中学通知考生。
面试在区人社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学校按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和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分为综合面试和试教两个部分。
1、综合面试(含技能):重点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含学科技能)。
2、试教:重点考察教育教学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综合面试和试教成绩均为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3、总成绩:按四城区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占30%、综合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的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