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泰顺县乡镇事业单位面向大学生村官招聘5人公告(第1号)(3)
(五)公示
体检合格的,按招聘计划数确定拟聘用人选,在“泰顺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om.cn/”公示7天,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需继续留村工作3年,期间不得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大学生村官经招聘进入事业单位后,不再保留大学生村官身份,薪酬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执行。继续留村工作期间,按大学生村官相关制度进行管理。
四、其他
1、为严肃人事招聘纪律,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考发〔2007〕32号)等规定执行。
2、本公告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及公开招聘过程中有关事项请关注“泰顺人事人才网http://www.tsrsrc.com.cn/”或向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录用调配科咨询(联系电话:0577—67595516)。
点击下载>>>
1.2015年泰顺县面向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中共泰顺县委组织部
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3月11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