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指南(2)
外省市生源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应届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考招聘条件为“本市户口”的岗位:
(1)外省市生源在本市普通高等院校就读本科,在高校有集体户口的。
(2)外省市生源在本市高职院校就读专科,2013届及以后毕业且在高校有集体户口的。
6、外省市社会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包含哪些规定?
根据《天津市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来津工作实施办法》(津人[2000]19号)及有关规定,下列人员经用人单位同意录用或聘用,可予以引进: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引进人才的条件中要求为本科学历的,应为普通高校毕业的、具有学士学位的全日制本科生。
引进人才的年龄除已有规定外,一般应在45周岁以下。
以上未尽事宜,报考人员可于网上查询相关政策和程序。
7、报考年龄是如何计算的?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15年3月23日。例如:“25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30周岁以下”是指1984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是指1979年3月23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双学位报考人员专业资格条件如何认定?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报考人员具有双学位的,其第二学位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资格条件以辅修及学位证书或者学历及学位证书证明。
9、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后,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0、哪些人员属于(或可视为)应届毕业生?
(1)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截止到8月31日之前需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2)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能够经教育部门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
能否办理就业派遣手续(即录用后能否重新开具派往录用单位的“报到证”),考生必须在报名前自行确认。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的人员,2015年当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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