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2)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4)2015年7月前未能同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由于个人原因未能在《党章》规定的时间内转为正式共产党员的;
(7)现役军人;
(8)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考选的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芝罘区政府网站,点击“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照片大小114×156像素、占用空间小于20KB),上传的照片应清晰可辨。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3月23日8:30—4月8日17:00
(2)网上初审。考选主管机关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网上审核,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审核情况。报考申请一经初审通过,报考人员将不能再更改信息。
网上初审时间:2015年3月23日13:30—4月9日17:00
报考人员对报名审核结果持有异议,可在4月10日12:00前向指定的监督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的,视为同意审核结果。
(3)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网上初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材料到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华茂街30号(原烟台人才市场芝罘分市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现场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①身份证和《个人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②院系党组织出具的学生表现鉴定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③担任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班长、团支书的,要分别由学校、院系出具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任职文件、聘书、通讯录或参加学校活动的新闻报道等其它可证明职务的原始材料(不少于1份原件);
④中共党员证明(需同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院(系)党总支公章);
⑤获得主要荣誉和奖励的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需同时加盖学校、院(系)公章);
⑥在校所有学习科目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学校、院(系)教务处公章);
⑦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需出具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⑧个人准备的其它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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