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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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六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烟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烟人〔2007〕58号)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拟从2015年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专升本、独立学院除外)中考选50名优秀人员到事业单位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考选专业及数量
1、建筑类、环境保护类,4名。
2、审计类、会计财务类,4名。
3、师范类,10名。
4、综合类(非师范类),32名。
二、考选的资格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吃苦奉献精神,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语言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1997年1月1日以前出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大学学制5年以上的毕业生,以学制4年为基数,学制每增加1年相应放宽1岁。
3、学习成绩优良。
4、专业要求:考生报考时原则参照所列专业报考(见附件4),考选主管机关在审核考生报名资格过程中,对同意报考的新增加专业,将随时在芝罘区政府网站(http://www.zhifu.gov.cn)上更新,请考生随时关注。
5、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入党时间截止到2015年3月31日。
6、任职要求
校、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211工程”大学毕业生或报考建筑类、环境保护类、审计类、会计财务类的考生, 可放宽到班长、团支书。(主席、副主席需任满1届;班长、团支书需任满1年)
7、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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