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烟台市芝罘区事业单位招聘50人公告(3)
2、笔试、面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写作一科,满分100分,重点测试考生的基本知识储备、政治理论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考选主管机关研究确定,随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考选计划。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按考选计划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分别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因弃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取消考选计划,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主要测评考生从事机关和基层工作必需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结束后,当场向面试人员公布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百分制计算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按考选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出现成绩并列且影响聘用的,按笔试成绩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仍相同的,依次按校学生会主席、院(系)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副主席、院(系)学生会副主席、班长、团支书的顺序排序,仍不能确定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的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入考察人选范围。
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在芝罘区政府网站上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
3、考察
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品质、思想道德、基本能力、发展潜力。同时,对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及提供的报考信息进行复审。对考察不合格或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
4、体检
按考选专业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规定执行,由考选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
报考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考选主管机关组织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复检项目由考选主管机关会同体检医院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主,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5、确定人选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的拟聘用人选在芝罘区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于正式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由组织部门统一分配,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2015年7月15日前,因弃权、取消资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不高于计划数量1:1.5比例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类依次等额递补,之后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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