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安徽广德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招聘20人公告(3)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会同县人才交流中心进行考察政审。考察由应聘者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工作单位或当地居(村)委会出具的思想政治表现鉴定等。
5、公示聘用
对经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施人才派遣;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位时,在参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待遇
招聘人员管理及待遇按照《广德县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管理办法(暂行)》中管理服务类岗位执行,即:每人每月工资2100元,服务每满一年,每人每月增加30元工龄补贴。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按现行缴费政策和比例由县财政和个人共同承担。
五、纪律与监督
报名者须如实提供相关证件,真实、准确、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招聘全过程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肃招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如有违纪违规,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纪检监督电话:6028422。
广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德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5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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