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广州海珠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事业编制人员招聘12人公告(2)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于2015年4月12日(星期日)上午9:00 -11:00。
(2)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考试地点为准。
(3)笔试内容: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及业务知识等。
(4)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低于60分不进入面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于2015年4月17日(星期五)后在海珠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应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海珠人才网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申请查分。每个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观题卷面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合分、登分是否有误的;客观题答题卡作答而无考试成绩的;有违纪、违规、异常记录的。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顺序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达上述比例的职位,该职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参加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不合格的应试人员不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3.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组织考核阶段。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
(四)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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