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恩施市招聘22名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3)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医院为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在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由用人单位按照考核规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合格的对象由市城管局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设置举报电话,受理举报。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其空缺名额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
用人单位根据考核公示情况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提出拟聘对象,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备案。用人单位依据备案,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恩施市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相关规定明确待遇,建立社会保险。
联系人 :戴 潇
联系电话:0718-8465149
联系地址:恩施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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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城市管理局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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