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广州南海救助局招聘6人公告(3)
(七)考察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了解其道德品质、学习情况及所获得的奖励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在我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如遇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等情况,可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纪律和监督
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凡在招聘各环节中以及聘用后发现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者,即终止其应聘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本公告由南海救助局人教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炯森,联系电话:020-84265686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监督举报:南海救助局监察处,联系人:肖志平,联系电话:020-8426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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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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