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湖北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招聘8人公告(3)
(6)体检和公示
体检人员到指定市级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标准。不符合体检标准的取消聘用资格,同时依次取下一名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自理。
对考察、体检合格的初定人选在黄冈市人事考试院网站和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接受社会监督。
(7)聘用
对经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六、招聘人员性质及待遇
1、招聘人员系市政府批准的“以钱养事”工作人员,不具有行政及事业单位编制。
2、工资待遇:按市直“以钱养事”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合同期办理“两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
3、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一年一聘,确实难以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4、工作及休息制度,按法定要求和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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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201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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