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四川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幼儿教师招聘7人公告(6)
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期间不得自行辞职,不得擅自调离所聘单位,未经单位和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他单位考录(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通过借调、调动及其他方式擅自变更新聘人员的最低服务年限。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须严格工作纪律,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有关规定,对违纪报考者,视情节取消考试、考核、体检和聘用资格;对违纪工作人员,视情节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主管部门(招聘单位)中参加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与报考者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公平、公正的关系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凉山州教育局、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州一幼 胡老师 0834-2288561、18384466812
凉山州教育局0834-- 3222806
监督电话:凉山州教育局监察室0834- 3222873
网络报名技术支持电话:凉山州人事考试中心:0834-2194699 0834-2193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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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州级机关第一幼儿园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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